的离婚在越南

根据越南法律,离婚之间的越南国民和外国人之间,或两名外国人永久居住在越南居住在按照法律在婚姻和家庭。 离婚会要解决根据该法的国家里的丈夫和妻子的永久居住。 如果你和你丈夫没有一个共同的永久居住地,则可以请求法院对省或城市,无论是你的驻留对解决办法。 一个离婚的夫妇的财产上的房地产在国外将解决下述法律的国家里的这些房地产的位置。 所以,你可以你的文件提起诉讼,并发送所附文件和证据以在人民法院对省或城市,你在哪里居住,和解你的情况:通过日期 起诉讼的日期的诉讼是提出在法院或邮戳日发送的诉讼。 原始的婚姻登记证书。 如果原来的不可用,可能使用复制其是通过认证外国主管机构的离婚程序(陈述的一个协议》两个伙伴之间在共同财产和子女,或要求对法院解决)的文件和证件的外国语言,它必须应要求为领事认证和合法化。 根据《民事诉讼法》,时间限制为准备审判的离婚情况下是四个月计算从接受日期的情况。 对于一个复杂的情况下,或者当一目标的障碍存在,法院的首席法官可以决定延长审判准备时间限制,但不超过两个月的情况。 在一个月之内从该日起发布的判决把案件的审判时,法院必须举行听讯。 对于一个合理的原因,这个 时间限制可以是两个月。 根据越南法律,外交部是主管开展领事认证和合法化。 外交部可以准许外交机构的省份或区运行的城市,以接收档案的请求,领事证书或合法化。 你可能要求领事证书或合法化的文书和文件或其他人的'无权力的律师。 和你的档案材料的主管领事认证及合法化的机构直接或通过经授权的外交机构或通过员额。 在情况发送你的档案通过后,你必须支付邮政费用于发送和收据。 时间限制的解决是一个工作日,从该日期收到的完整和有效的档案。 对于档案组成的十个或更多的论文和文件,用于结算的时限可以更长的时间,但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在情况下的标本 的签名、印章和名称主管外国机构尚未正式通知或受到核查,外交部可以要求这些机构进行验证。 在收到核查结果,外交部将解决档案和通知的结果,向请求者。